员工培训
关于开展电力“三员”培训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2/12/25 13:02:02

各有关电力承装修试企业:

  根据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电监会28号令),凡持有或申请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,应当具有与所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预算、质检、安全等各专业人员,同时也是企业资质年检审查的重要内容。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四川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同意,协会决定从2012年12月启动电力“三员”(专职预算、专职质检、专职安全监督)人员的培训工作,计划在2013年内完成首轮培训。

  为更好地服务各承装修试企业,确保“三员”持证上岗,提高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,保证各企业顺利通过年检,请各企业参照电监会28号令规定的各级资质企业“三员”人员应配备人数标准(详见附件一),统筹安排相关人员分期参加培训,受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。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培训对象

  1、凡已持有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资质的企业,需按要求培训合格相应数量的“三员”,以达到等级要求。

  2、凡已持有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资质的企业,拟申报资质升级时,需按要求培训合格相应数量的“三员”作为申报资质升级的必备条件之一。

  3、凡新申报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资质的企业,需按要求培训合格相应数量的“三员”作为申报资质的必备条件之一。

  二、培训内容

  按照《电力技术培训丛书》的内容施教,包括:专业岗位职责、工作技能,工作标准,绩效管理等。

  三、培训报名

  为确保培训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展开,决定采用先报名后安排的方式进行。各单位接本通知后,按《各级资质企业应配备“三员”人数标准》(详见附件一)要求,填报《“三员”培训班报名回执表》(详见附件二),并及时报送协会办公室,以便统筹安排。届时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及自身需要,分期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培训。

  四、培训颁证

  经集中培训、统一考试的合格人员,由协会颁发《岗位证》,该证有效期为二年。

  五、其它事宜

  1、所涉培训安排、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。

  2、受理报名时间自2012年12月1日起。

  报名地址:

  联系人:杜 纯 电话:028-87015956

  手机:13982078635

  传 真:028-87334948

  邮 箱:572216342@qq.com

  附件:一、各级资质企业应配备“三员”人数标准

  二、“三员”培训班报名回执表

  四川省电力承装修试行业协会

  2012年11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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